过失损坏展品(艺术品)

朋友的父亲参加艺术品展览会的时候,碰倒一件展品致使展品损坏(由于当事人被拘留没法联系,以上均官方说法)。当事人认为展品非自己损坏,切态度较差(有目击者),现被拘留。现处于展品估价阶段。请问过失损坏展品是否涉嫌犯罪,需如何承担责任。若展品估价过高,当事人无法赔偿,是否会被判刑?
补充提问:
据公安方面的说法,由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较差,事件可能被定性为故意损坏罪。那是否定性事件的关键取决了藏品主人的态度?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3-05-16-状态:未解决]
吴君瑜律师的解答:

如果是过失,主要是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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