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公司在香港,然后上海区的财务委托财务公司代理,在1月31日公司通知我上海区结业,交接工作,之前由于公司不愿意支付开票机托管费用,所以发票由我开,但在我离职交接那天,我交接了所有东西包括已开的发票,但是由于老板没法确定开票金额,所以老板让我将发票留在公司,等他通知财务公司下月初来开当月发票,但后来由于公司结业退租,发票遗失了,我想问我有责任吗?因为我当天也通知财务公司来开票,开票应该是在5号之前的,公司在8号退租,我也告知他们了,并且我离职那天我老板在,我直接跟他交接,是他让我把发票留在办公室等待财务公司开票的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3-07-状态:未解决]
邹高飞律师的解答:
从你得分表述看,你没有责任。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