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大媳妇跑到二媳妇家要打二媳妇,由于二媳妇有孕在身,公公上前劝架,公公和大媳妇发生厮打,造成大媳妇轻微伤。后来,大儿子要求父母赔偿一万元,父母赔偿了一千五百元,其他八千五百元无力赔偿。大儿子说剩下的八千五百元应由二儿子赔偿,理由是公公替二媳妇挡了一把而且把大媳妇打成轻微伤。再后来,二儿子回村搬家,大儿子和大儿媳上前辱骂还扬言要打二儿子,堵住二儿子不让其搬家!威胁不给钱一辈子别想进这个家,并威胁不赔钱躲到哪里都不会让二儿子安生,除非出国。还威胁不给钱一辈子都撵着要这个钱,一辈子别想安生。为了搬家二儿子不得不在村干部和派出所警员的见证下签了支付八千五百元的协议书,并签名同意还按了手印。之后才顺利搬家。
请问:这个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再请问:此协议书是否可作为起诉大儿子犯敲诈勒索罪的证据?谢谢大律师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3-17-状态:未解决]
邹高飞律师的解答:
该协议书可以撤销。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