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本来男方的意思是要女方抚养到6岁,然后由男方自己抚养。若女方为了取得对子女的抚养权(直至18岁),在订立离婚协议的时候只是口头答应,却没写进协议书里。后来办理了离婚证。之后男方可以要求抚养权吗?法院会支持口头协议吗?如果有证人可以证明该口头协议,是不是男方胜诉的机会很大?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4-14-状态:未解决]
邹高飞律师的解答:

口头协议如有人证明,则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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