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和放弃继承权的效力有何不同?
家里有两处房产,其中一处,第一顺序继承人明示放弃继承;另外一处,第一顺寻继承人明示赠与给我。这两种方式在法律效力上有何区别呢?
补充提问:
家里有两处房产,其中一处,3位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爸爸、姑姑明示放弃继承,房产由叔叔一人继承;另外一处,第一顺寻继承人爸爸、姑姑、叔叔都明示赠与给我。请问,我和叔叔分别通过赠与和放弃继承这两种方式获得的房产,在法律效力上有何区别呢?恳请解答!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5-26-状态:未解决]
邹高飞律师的解答:
第一处房产,你父亲、姑姑做出书面放弃继承后,即由你叔叔一人继承并生效;第二处房产,必须由他们三人继承后与你办理赠与公证后才能生效。
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