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本人52岁,男 我母亲在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公有住房有一偏单50平米,没有兄弟姐妹签字且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过户在我弟弟自己名下,请问我们要用怎样方法维护自我法律权益,谢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2-09-23-状态:未解决]
邹高飞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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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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