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
我跟我前夫是协议离婚的,当时离婚协议上他同意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2500元,但我们已经离婚四年了,他从来没按时给过生活费,而且就算给每年也不会超过四千元,我想咨询下,当时的离婚协议具备法律效应吗?如果我要他能每月按时给我当时他承诺的生活费,我又该怎么做?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10-10-状态:未解决]
邹高飞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们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你有权要求他按照协议的约定的支付抚养费,他如果拒绝的情况下,你应该到法院起诉解决,法院会判决他支付你承诺的全部抚养费的。
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