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咨询
1、现家庭住房情况:
本人现年31岁。三居室133.76平方米。产权证为父亲和我两人名字。此房是2003年爷爷奶奶拆迁时,父亲考虑本人已到结婚年龄、用爷爷奶奶拆迁补偿剩余面积加上部份高价面积两部份构成为本人购买的。产权证上是父亲和我两人名字。2007年本人结婚,爱人是外地户口,现在上海民办小学教学,女儿现已五岁。母亲外地退休现与我居住在一起、帮我照看女儿,因母亲患有哮喘病,楼层较高上下楼十分困难,父亲尚未退休仍在外地工作。
2003年爷爷奶奶拆迁时,父亲将爷爷奶奶给他的老房,拆迁时将分配的拆迁房、(84平方米)房产证也写了父亲和我的名字,此房实际是父亲留给爷爷奶奶居住的,爷爷奶奶现无其它住房。现家庭四代共七口人,总建筑面积217.76平方米,人均31.10平方米。
2、下一步想法。
考虑到父亲也将退休回沪,母亲长年患有哮喘病与我居住一起由于楼层较高上楼困难,父亲和母亲想自己在沪购买一套住房,但他们户口在外地,按政策不能买房,爷爷奶奶现居住的房产证上也写了我的名字,等于我有二套房,按政策也不能买。
所以我想将爷爷奶奶现居住的房产权证上本人名字去掉,全部过户给父亲(过户过程中预计需发生多少费用)。这样处理后我算一套住房户,父亲和母亲可以以我的名义购买一套楼层较低的住房回沪养老居住。如果此办法不行,只能以爷爷奶奶名义购房是否可以,因为爷爷奶奶没有一套具有产权证的住房。如果可以购买后若干后再过户给父亲或我是否可以,期间会发生多少费用。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10-14-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