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皮纠纷,已付定金对方违约

我于2010年10月与人口头协议购买地皮一块,未签订书面协议,只是付了六万元定金。对方写了一份收据,收据中注明此款是购买该地块的定金,注明总价为66万元。如我反悔,此定金由对方没收;若他反悔,则他应双倍返还定金数。现在因该地块升值。对方不肯再卖,以地块是他夫妻共有财产为由,说他老婆不同意。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另外,他说他不怕跟我打官司,因为他老婆在我们县法院工作。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0-12-31-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这得看是什么地皮,得看对方是否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否则有可能违反国家法律而导致你们的地皮转让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当然也无效。如果是可以转让的建设用地,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根据合同法,你已实际履行,对方接受,合同应该有效,则对方应该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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