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界定
你好 咨询一下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05年6月买的 公积金和按揭组合贷款 首付是他妈妈给的 05年底结的婚 06年7、8月领的房本(说是新房要一年以后领房本) 买房后一起供贷款 09年6、7月份他开始在外面搞第三者(女的是和他同办公室的同事) 到现在一直有暧昧关系 我儿子现在三岁 我要求和他离婚 请问 儿子能归我吗 房子算婚后财产吗 如果算怎么分 家里除了装修是从05年11月份开始的 其他一切都是06年2月以后买的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1-04-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一般来讲,这个房子不会是共同财产,在你们婚前其父母出资购房时没有特别说明是给你们二人的,应该视同给你先生一人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一般视同借款。其他婚后取得财产为共同财产。儿子已经过了两岁,父母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同等权利。但你可以对方有外遇为由,主张儿子跟随其共同生活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对方有外遇,在分割财产时,你可以主张多分,会得到法院支持。但有暧昧关系不同于与他人同居,你不能以此要求男方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