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日或职业病诊断日起30日内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个人、近亲属、工会等可在上述日期起1年内申请。申请时应填写申请表,提供劳动合同、诊断证明等文件。60日内社保局应认定完毕。伤情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一般在60日内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还可以申请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