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分房产吗
婚房是男方婚前贷款买的,房本是男方的名字,在婚前的几个月时,男方将贷款一次还清(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十分之一)。在婚后数月后,女方发现男方在婚前有负债,在婚后已还部分欠款(女方不知道的情况下,男方偷偷还的),男方说,是因为结婚才有的负债,(但欠条并不是男方签的字,是男方母亲签的字)。女方说,既然资金紧张,为什么要还清贷款?现在,男方要求用共有财产还债务,女方是否可以拒绝?如果离婚,女方是否会有债务吗?能要求分房产吗?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1-08-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欠条是男方母亲签的字,当属男方母亲的债务。该债务用于男方婚前还贷,应为男方母亲对男方的赠与,形成了男方的个人房屋财产。而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非日常生活所需应由双方同意,女方可以拒绝用共同财产还债。一方婚前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的前提是婚前举债用于共同生活。虽然该房屋用于共同生活,但仅婚后数月,如果离婚的话,用于共同生活的比例很低,女方即使被认定为负有债务,也不会很多,而且可以向男方追偿。房子属男方个人财产,要求分割不会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