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在一个温州老板开的服装商场里作服务员,工作已经
两年了,底薪600加销售额的百分之一提成,但一直没有签劳动合 同,也没有上保险,周六周日还有节日都没有加班费,我该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是否能够得到一些补偿,请给予意见帮助。
谢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1-11-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自你工作第一个月期满后到现在,你可以要求两倍的工资。你的底薪加上提成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如有差额你也可以要求补偿。所有欠缴的保险也应予补足,其也应当受到社保行政部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