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劳动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我2009年5月8日到公司上班一直工作到2011年1月12日,公司无缘无故提出辞退我,2009年5月8日到2010年6月30这段时间签的是劳动协议,2010年7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签的劳动合同,2011年1月到现在一直没有续签,公司要辞退我应该怎么补偿我。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01-12-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国家对劳动合同只是规定了基本内容和书面形式,各地劳动行政部门有推荐文本,所以劳动协议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没有续签,视同劳动合同延续。故你只能要求公司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即每一工作年限补偿一个月,再加上没有提前通知应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