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事业单位临时工

我在一个县城的事业单位做了将近四年的临时工,到如今挣的每月400元的工资,曾经赴四川抗震救灾荣获一等功.单位也没有给我一个说法..
我想咨询一下:县级事业单位临时工的最低保障?有希望转正吗?
此致!
谢谢!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1-01-15-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目前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已经没有“临时工”了,都是采用劳动合同的“合同制”用工,只能说是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不同而已,没有什么“转正”的说法。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上在这个单位工作,则是成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单位给你的劳动报酬不能低于你们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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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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