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遗弃?

我和丈夫闹离婚闹了将近大半年了,但是始终在孩子和财产分割上不能达成共同协议,我不想闹上法庭就一直没有上诉,他也不准备,但是就是要拖我。孩子才一岁两个月,房子还是按揭的还有十九年还清,他在外面有了女的我没有实质的证据但是有聊天记录,现已经和那个女的没有联系了。我觉得实在过不下去了,就回了娘家,孩子交给他和他妈在带,房子也是他一个人在供。我就出了首付的八成和孩子一岁之前的生活开支。这样能算遗弃吗?还有我是今天才回的娘家。娘家在重庆,他家在四川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01-16-状态:已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行为。你与你的丈夫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你与你丈夫有抚养孩子的义务。遗弃的具体表现是有扶养抚养能力的人为不提供扶助、离开被扶养人或把被扶养人置身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等。在行为内容上,拒绝扶养不仅指不提供经济供应,还包括对生活不能自理者不给予必需的生活照料。孩子已经过了哺乳期,你将孩子交给你丈夫带,不算是遗弃。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000

我咨询韩明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天津 河西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韩明律师 > 韩明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