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货物出现问题 客户发了律师函

2010年2月,发了一些货给客户。7月客户提出有问题。要我补货。但是,我们公司认为货物没有问题。做了一段时间的沟通。但是客户坚持说,货有问题。他委托国内一家律师事务所,给我发了函。要我重新发货。 并且5日内,我需要给律师事务所回复。
请问,国外这样做的目的,以及他委托国内律师事务所的目的。我需要做什么。需要委托一个律师和国内他们委托的律师进行沟通吗??、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1-17-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要看他们提出的货有问题的证据是什么?货物出问题的期间是什么?还要看你们的交易条款是什么?货物经过国际长途运输,出现问题得进行分析。另外对方委托国内的律师是需要公证和认证手续的,否则这个函是不具备效力的。具体的可以电邮你的相关资料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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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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