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保人的事
你好,我是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的人。有人为了借1万块钱 找我担保,因为和我关系很好。所以我答应帮他担保。写了欠条。但是现在欠条持有人因为无法拿回全款,来我家闹事,我因为受不了他们每天上门来要债,所以帮我朋友还了钱。请问我能不能拿回全部钱款???我很着急,听说欠条有一定期限。
补充提问:
因为我朋友不及时归还全款(也可以说是不想还钱)。我没办法,所以来这求助。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1-27-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你作为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为债务人偿还了债务后,你可以向债务人,也就是你的朋友追偿。这个诉讼时效不是以欠条的日期来计算的,而是从你履行了保证责任开始计算的。如果你及时催讨的话,诉讼时效是会中断的,不过过诉讼时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