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故意致对方轻伤,怎么办?
一朋友由于交通小事故与人发生口角并动了手,但回家后,对方报了警,据说是定对方为轻伤(鼻梁骨骨折),现警察正在找这个朋友,他们在发生冲突时是属不故意伤害他致轻伤的,并且当时的事故是对方的责任,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希望哪个律师可以解答下这个问题,帮个忙,谢谢了!
补充提问:
那主动投案后会有什么结果呢?在法律意义上说算刑事犯罪了么?法律怎么制裁呢?赔偿方面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1-27-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就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构成故意伤害罪。因被害人有过错,属激情犯,可以酌定从轻处罚并可以减少人身损害的民事赔偿部分,建议去公安机关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