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你好!我现在是一名46岁的女性。有一个22岁的儿子,在我儿子6岁时我和我第一任老公离了婚,虽然孩子判给他,但是现在孩子还是跟着我。在我儿子10岁的时候我认识了我现在的男人。我和他因为考虑到各方面原因,没有领结婚证,但是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在一起12年了,我以前问过别人,好像超过7年在一起就属于是夫妻了,守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我现在越来越受不了他的那种所做所为,总是说一些话来气我,更别提对我儿子怎么样了,我和我儿子都已经受不了他了,和他在一起别提乐趣了,完全是在自虐,他每天不让我生气他就感觉不舒服似,对我儿子更加坏,从来都不和我儿子说话的。在2008年的时候他买了套房子(当然是用他的钱买的),期间我也用他的钱帮他炒过股票,我对这套房子的装修摆设打理等也是用尽了心思。现在我想和他离婚,那请问财产会是怎么样分割的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1-29-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12年前,推算来应为99年,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你和他是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婚姻关系,如果诉讼,法院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同居期间共同所得与购买的资产是共同财产,因此房子与炒股所得,房子装修等都是共同财产,应予以分割,但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以你所说的情况,男方对房产贡献较大,应予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