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能帮我分析如此问题

老师您好!因为想有自己的房子,所以前一段时间看了一套110平方的二手房,之前与房东通过一次电话,他都说房子80万,这个房子在那个地段不算贵 的了,就想买下来,于是第二天就去房东的单位,心想在和他谈谈看可不可以降点价格,但是一见面他就要价81万,我和我一个亲戚去的,于是我们就想他这样涨价下去不行吗,我们得先把事情定下来,要不然他又涨价就不好弄了,因为也是一心想要有房子了,所以就交了五千元的定金。
我们见面只有三个人,一个房东,我和我姐姐,没有其他人在场。于是在交定金时我们就签了一份购房协议和收据,是房东自己找白纸手写的,(第一个问题是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协议内容为“XX处有房屋,以81万元卖与谁XX,房屋只能卖与XX。不得卖与第三方,如有此事件发生,就得赔款二万元。”内容里面没有写明如果我不买了要扣压金。也没 有写什么时候签正式的购房合同。收据的内容为“收到购房定金五千元”,(第二个问题,如果我不要房屋,我是否可以要求他退还我五千元。)。也不了解法律,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希望得到老师您的帮忙。谢谢您!
补充提问:
但是他的房屋在银行里面抵押贷款没有告诉我啊,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1-02-13-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合同有效,没有规定履行时间,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要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如果不要房屋,定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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