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同期内被公司开除

我是去年10月份到公司上班的,当时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前台拿出两份合同让我们先填好了,然后说找老总签字,直到现在也没给合同,然后今天公司给我开除了,他们是不是应该补偿我啊,应该补偿多少呢?还有,这算不算没签劳动合同啊,我在网上看到没签劳动合同,一年内的话公司应该给予双倍补偿,有这回事儿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2-15-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得看开除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则单位可以不予补偿。劳动合同应该双方签字,只要公司签上了字,就应该是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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