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问题,急!
我今年48岁,天津人,兄弟三人,现在我,妻子和儿子同我母亲一起居住(户口也是在一起),我大哥和二哥都有自己的住房。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子出现了房产纠纷。事情原委:我大哥原来是铁路职工,78年时出了工伤,造成残疾,当年我还没有参加工作,我二哥在外地当兵,当时居住的房子是我父亲单位所分的公产房,由于我大哥工伤,他单位为了补偿他,分给了他一套房子,为了照顾我大哥,我父亲决定把我我们当时居住的房子(公产房)交给我大哥的单位换来一套住房(这套房子与我大哥所分得的房子很近,便于我们家人照顾他,这所房子是当时是我大哥单位的公产房,也就是用我父亲的房子调配的。)。由于当时铁路有规定,铁路的公产房必须是铁路职工登记,所以我父亲的这套房子,也就是我和我母亲现在所居住的这套房子也写的是我大哥的名字。97年时,铁路有了新规定,号召大家买公产房产权,而且非铁路职工也可以购买,由于我们家所居住的这套房子一直是以我大哥的名义承租,所以买产权时就以我大哥的名义所购买,但是购买产权的钱是我提供的,只不过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大哥的名字。而我大哥也把他当时自己居住的那套房子交回原单位,而另买了一套住房。我父亲05年去世以后,我母亲想把这套我们现在得住房过户到自己名下,我也同意,我二哥也同意,我大哥却不给过户,产生了房产纠纷,至今没有解决。我现在希望通过在法庭上解决这个房产纠纷,把房子过户到我母亲名下。如果我母亲起诉我大哥,法院将怎么样判决。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2-16-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这个房子有一半是你母亲的,另外一半是你父亲的遗产,由你母亲与两个哥哥继承,是你们的共同共有财产。而现在是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如能达成协议,则按协议处理;如果达不成,以等分为原则,同时考虑你对该财产的形成贡献较大(出资购买产权)。在你与母亲、二哥同意过户给你母亲而你大哥反对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过户,但应折价分割一部分给你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