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和买卖

我的房子是通过公证赠与的方式过户的,但私底下是买卖关系,请问法院认可公证的手续还是买卖关系,两者那个更有法律效率,是不是赠与的方式就不该有买卖关系,法院上哪个更有说服力??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2-17-状态:已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经公证的赠与协议与你们私下的买卖协议都是证明存在特定民事关系的证据,法院并当然认定为法律事实。虽然一般来讲,公证文书具有比一般文书更高的证明效力,但如果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可以作为例外。如果在该案中你们都承认实际上的买卖关系,而且有相应的收付款记录凭证等,则可以推翻公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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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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