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 担保人

我以前为我的一个朋友做高利贷担保人,现在我的朋友消失了,怎么也找不到人,那个放高利贷的人现在找到我,叫我替我的朋友还钱,我应该怎么做?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1-02-21-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民间借贷的利息不能超过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担保分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如果在担保时没有约定担保方式为一般担保,则是连带担保。债权人是可以直接要求你承担还款责任的。你作为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时应予偿还本金与四倍基准利率的利息。你偿还后有权利向你的朋友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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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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