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让对方写收据,对方不承认,能要回款吗?

我的同学答应给人家找工作,价格13万,但拖了一年工作没有找成需要退款。当时付款是分两次给的,第一次十万,第二次两万五,可我的同学现在只承认收了十万,另外两万五他说想不起来了,当时因为是同学太信任了,就没有让他写收据,我要打官司,能要回那两万五吗?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1-02-24-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如果在法庭上,你的同学也是这么说的话,则根据民事证据规则,会被推定这个债权存在的;如果他在法庭上直接否认另外两万五,或者他有这两万五用于为你找工作这花销了的证据,则你要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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