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买的二手房,房子已经过户, 中介公司的合同是2010年10月签的,2011年1月过的户,全部手 续已经办完了,就等着银行放款,但是银行现在放款很慢要排队,当时过户时给卖方写了一张欠条,这张欠条有利息存在吗,还有就是关于这个房子物管费的问题,合同上写的是“卖方须在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完成前或将该房屋交付买方占有使用前,付清一切有关该房屋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燃气费、收视费、电话费、管理费等),借房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支付。”我们已经过户了,但是卖方没将房子交给我们使用,我们该从什么时候缴物管费,是从签合同、过户还是房子交给我们使用开始缴,就是这些问题,谢谢您!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1-02-24-状态:已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欠条属于民间借贷,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无息,不用支付利息。物业费应该按合同约定,从交房后开始由你们缴纳。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满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