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咨询

请问我在2010年3月20日租了隔壁一个商铺,租期2年,租金39000/年,当时付了3250元定金,可到了2011年2月20日那天,房东来说不能租给我两年了,让我重新修改合同,要不然就按租金3%的违约金付给我,不把房子租给我了,我怎样才能让她继续屡行合同呢,或者,怎样才是合理的违约赔偿呢,谢谢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1-02-24-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房东违约,承担责任的方式是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返还定金(按未履行期间比例)、支付违约金(如果租赁协议有约定),你具有选择权,可以选择其担责的方式。但返还定金与支付违约金只能选择一项,其他可以并用。如果对方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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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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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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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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