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第三者分手双方自愿签署的分手协议是否有效?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与第三者分手时双方自愿签署了分手协议,协议内写明了赔偿第三者损失费和以后不再有任何瓜葛,以及做出威胁对方的事情.如果违反,须向被违约方赔偿违约金.

请问有这样的协议,如果对方反悔来闹.这份协议是否可以成为上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违约金的证据?或者说这样的协议是否受到法律的认可.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1-02-25-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根据新的婚姻法解释,根据这样的协议提出请求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履行了这样的协议后再反悔也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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