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过户问题!

夫妻两人95年分居,没有办结婚证,08年办了离婚证。在97年的时候 女方买了房子!但是在08年办离婚证的时候上面写着没有共同财产!现在房子想过户,房产交易所的人说要男方签字才能把房子过户给别人,是这样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2-28-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依你所说的情况,你们结婚应当是在91年婚姻登记条例生效之前,没有办理结婚证申请离婚是按事实婚姻处理,可以办理离婚的。97年应该是你们的婚姻存续期间,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房产,不管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是谁,是属于共同财产的。08年办理离婚没有分割这个房产并不改变该房产的共有性质,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时需要共同产权人同意的。房产交易所的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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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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