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合并,合并后的工厂是原来工厂的继受人,应该继续履行工人与原来工厂的劳动合同。而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工作地点的变化属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工人可以以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工厂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在原工厂及合并后的工厂累计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