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怀孕五个月,男方不认了,怎么办?

我跟我对象好了两年,现在有孩子了,他一直坚持让我要,但是他家不同意,可我对象说要,一直到了五个月了,我对象反悔了,他家说给拿点钱做了,但是这对我的伤害很大,有可能导致以后不孕,如果生这个孩子,现在男方不管了,也找不到人,男方父母也说生了也不管不认,请问这种情况我生下这个孩子,他家有没有义务管,或者不生他家应该赔偿我多少各种损失。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3-22-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具有相同的权利。如果生下来男方有抚养的法定义务;如果不生下来,则对你的损失包括手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你与他均有过错,他应承担至少一半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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