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

我购买了某工厂的一般货物,并签订了购买合同.但是货款未付,货物也未发出,这时工厂地震.损失了大量产品..工厂通知我说,我购买的产品因不可抗力损失了,不给我发货了,但是货款我必须支付.请问是否合理.
补充提问:
工厂的理由是,产品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归属权已经是我了.他们只是负责保管,而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工厂不会负责.所以我还是要履行合同付钱..他们的说法合理么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3-23-状态:已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当然不合理了,不可抗力只是合同履行延迟或履行不能或解除合同的免责条件,如果合同效力被解除,他可以不给发货,你也不必支付货款了。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其他人的答案,基本没说明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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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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