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
村大队在村子里盖了几座商品房,让百姓们买,口头承诺买房赠送储藏室,先盖好大房后盖储藏室,钱都付过,可过了几年又要储藏室的钱,你说这钱该不该给,
还有一事,大队在某人超市赊欠几千元,大队书记给某人出主意说;看谁给你好,他的储藏室没交,我把账给你转过来,让他把钱给你;这个储藏室的钱也是这个书记过手的,某人找到了我,说“这钱你给大队是交,不如给我,让书记偷偷销账,把钱给我,我们朋友一场帮帮忙”我说“是,我给谁不是给,帮个忙,可那的等大队问大家要了,我在给你,”这事过几个月村长换人了,这个储藏室的钱,村大队不提了,过了几年某人向我要钱,这钱我该不该给
补充提问:
谢谢二位了,现在真是官大压死人,干什么事都要经过大队 ,以后要是卖房了还的让大队给过户那,到时在要这个钱那?,现在有老宅基地,又批地盖房子,让交宅基费,有协议,说盖好房子后这商品房收回,他能收回吗,,为了盖房子稀里糊涂的就签了,,签了以后他能收回吗? 谢谢你们了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3-28-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1.大队的口头承诺成立合同,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且被对方接受,按合同法来讲应该有效。所以大队不能单方改变合同,再要储藏室的钱。
2.形式上看是大队进行债权转让,但大队本身并没有这个债权,就谈不上转让了。你不必向某人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