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并且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单位应该按你在厂里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因没有提前30天通知而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如果是期限届满,则经济补偿金为一年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内容是: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的内容是: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现在你完全可以要求厂方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