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公司有名员工签了三年的合同,目前月工资是8000元,因他多次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但只有一次邮件沟通作为凭证),现在公司想立即与他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需要承担哪些方面的赔偿金?这笔费用是如何计算的。
补充提问:
该员工第一份合同的日期是从2009年2月到2009年8月,续签的合同是从2009年8月到2012年8月.

请问什么情况下解除该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或者满足哪些条件解除合约可以让赔偿金额降至最低?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标准?

请附上相关的劳动法条例及内容供参考,非常感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4-02-状态:已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按在公司工作年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是不到期就解雇,这部分补偿金加倍;另外因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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