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田地被征用后补偿款的分配权
律师先生:您好,家庭内部的田地补偿款的支配权可以用法律途径解决吗?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先生家兄弟4个(四兄弟均已成家,并且也已经生育了子女,但是一直没有正式分家,),公婆都健在,在2010年的10月份,他家所在的村子里,一部分农田被征用,家里大大小小一共10几人都分到了不等的补偿款,但是公公一直认为他是一家之长,这些钱应该有他一人保管,由于以前家庭经济一直不宽裕,所以4个儿子坚持要分自己的那部分补偿金,用来投资做生意,可是他们的父亲不听从儿子的建议,死活不肯把这笔钱拿出来分配。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用法律途径解决吗?而且法律会支持儿子们得做法吗?请律师先生指点一下啊,到底该怎么个处理办法,可以让双方和和气气的解决问题。谢谢了。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4-05-状态:未解决]
韩明律师的解答:
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费。土地补偿费要看谁是土地承包经营人,如果你们没有分户,则为你们家庭成员共有,你们可以诉请分割,如果已经分户了,则看是谁的承包土地被征用了。青苗补助部分也要看是谁是青苗所有权人,可以参照土地补偿费。而安置费是应该按人头的,归具体每一个人所有。可以请个人调解一下,不行的话,只能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