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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
2010年12月结婚,怀孕三个月后检查出是‘大三阳’,女方在认识到检查前就没跟我说过,检查后两家人就闹翻了,现在孩子已出生七个月,我想和她离婚,她提出要孩子出生到现在的抚养费一万元,离婚后,还要每个月一千元抚养费,说不给就起诉我.我应不应该给?给多少合适?她要以什么理由起诉我?我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
v5753
北京
[
咨询时间:2012-03-17
-
状态:已解决
]
栗江利律师的解答:
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劲手89/分)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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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江利律师
执业机构:
河北天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河北 邯郸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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