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纠纷
我家在2008年9月,房屋管道大修期间,经过邻居的同意(没有任何书面证据),改动了楼顶的排气管和落水管,现在邻居重新起诉我家侵犯她的权益,请问民法中是否有管道改动超过两年,就无起诉的权利?
如今已经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请问针对这个诉讼请求,我们可以怎么做相应的辩护,怎样写答辩状?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6-03-状态:未解决]
孙波律师的解答:
虽然你没有直接的书面证据证明经过邻居的同意,但是你能找出其他间接证据比如证人证言等,官司还能有胜诉的希望,否则你可能要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