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4-18 11:18:31 作者:哈尔滨刘欣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原本属于简单的债权债务纠纷,因当时人处置不当,反以抢劫罪入狱,最终获刑三年。近年来随着普通百姓法律意识的增强,依法维权成为处理法律纠纷尤其是债务纠纷的主要途径。但由于司法环境的差异,民事案件的激增,而法院的执法人员相对不足。案件处置相对缓慢,所以有些当事人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试图通过私权利解决民事纠纷,结果事得其反。
笔者通过亲身办理的一起案件说明这一问题:
王某、张某均系打工人员,张某拖欠王某2***元人民币,王某经多次向张某索要,张某借故不给。某日,王某酒后纠集赵某、何某将张某堵在其居住的旅店。对张某拳打脚踢,并将张某随身携带的200余元现金及银行卡翻走,并威胁张某说出银行密码。
后张某报案,王某等三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公诉机关以王某、赵某、何某涉嫌抢劫罪公诉到法院,法院以三人涉嫌抢劫罪判处三人有期徒刑3年。
本案中,原本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关系,因为王某的一时冲动反而触犯法律获刑,希望面临同样问题的朋友用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