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期间,曾律师成功参与代理重庆八建司诉重庆某房地产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两审判决,曾律师绘制的五家公司《法律关系图》,与最高院主审法官认识不谋而合,使错综复杂案情一目了然;曾律师代理意见得到两审法院完全采纳,为八建司挽回全部经济3120万元,赢得重庆市国资委、重庆建工集团高度评价并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予以研究与借鉴。曾律师主要承办国有企业城口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改制的服务期间,两次遇险,死里逃生,却不畏艰险而坚持代理工作,最终改制成功,企业安置方案得到当地政府和职工赞同,成为该县改制“范本”。曾律师成功代理重庆钢家具厂拆迁安置补偿案32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曾律师在办理一家招投标建筑案中,本着“当事人利益大于自己利益”,含泪定痛,毅然作出了放弃回老家为病逝父亲处理丧事的选择,悉心出庭,胜诉定居,让人感动和佩服!还有,曾律师参与代理四川省内江市某著名宾馆负债7亿破产案、及四川省绵阳监狱巨资清欠案,足迹全国,跋山涉水,均圆满告罄。特别是代理四川美仑公司与深圳长河公司高尔夫球场股权转让1.165亿纠纷,律师务实,尽力沟通和协调,调解成功,款项兑现,结局喜人。
曾律师为台商谢女士及时将价值 1000.6万元合法财产转至美国旧金山,谢绝“奖励费”6000元;远赴云南省西双版纳,不惧对方威胁,历尽周折,为因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的植物人重庆江津人杨某成功索赔56.47万元,拒收“感谢费”3000元。在代理北碚区一起工伤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用人单位)以10000元诱惑,曾律师斥之而坚守职业情操,竭尽全力为极其老实软弱的四级伤残胡某(劳动者)成功索赔47.2万元。曾律师在2007年无偿为重庆忠县300民工成功维权,得到锦旗致谢。曾律师成功法律援助女孩赵某诉刘某亲子确认纠纷一案,耗时三年,赵某终于有了“亲生父亲”。2008年公益性的成功代理重庆首例乙肝歧视案,我方当事人(员工)超额获得公司补偿,通过该案促进了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颁布了新的文件,促进我市法制建设。
曾律师对刑事辩护或代理更是敬业尽职,成功办理多起复杂大案。比如,彭某向原渝中区副区长王政行贿案;重庆高新区劲力酒店“9.18”持枪杀人案;重庆市公安局长督办大案南岸弹子石三人抢劫杀死“小姐”案;北碚区郭某等多人故意杀人案;沙坪坝区700人受骗的“黑蚂蚁”合同诈骗案;江津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永川区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重庆市最大毒品案谭某制造、贩卖、运输1.06吨冰毒案;江北区王某洗钱案;合川区邹某被监察局“双指”案;台湾人黄某团伙诈骗案。
另外,曾律师成功办理原重庆市交管局局长、交警总队队长陈洪刚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陈洪刚被判有期20年)。为重庆六大黑社会组织之一“豪诚会所”首犯王小军组织卖淫、故意杀人案辩护,意见被采纳,判处无期徒刑。原重庆市劳教局副局长冉从俭受贿16万元和向“文强”进贡50万元保官案,意见被采纳,冉被判6年。为涉嫌故意杀人案南岸区岑某(欲判无期)辩护为有期12年。在福建省南靖县成功为涉嫌故意杀人案(欲判死缓或死刑)的何某辩护为聚众斗殴判处3零6个月。马来西亚人谢某非法经营案,公诉机关要求判处5年以上,律师意见全被五中院法庭采纳,被判1年零2个月。沙坪坝区薛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不予起诉而释放,薛某免受可能3-10年处罚。对四川吴某涉嫌诈骗20万元为从犯,律师意见被检察官采纳,吴某最终微罪不诉被释放。巴南区黄某重伤侄儿案,律师辩护意见被全部采纳“判三缓五”。南岸区汤某非法买卖枪支,律师敬业工作和法律意见被公安机关感动与接受,汤某才被劳教1年,免受本可判处4年左右刑罚。长寿区牟某涉嫌寻衅滋事案,律师无畏畅言,公安机关采纳意见,牟被无罪释放。武隆县向某销售伪劣产品罪,“判一缓二”。九龙坡冉某职务侵占案“判二缓三”。在贵州成功参与为涉嫌偷税120余万元的被告人袁某辩护,律师意见被法庭全部采纳,袁某被判缓刑获释。曾律师还带病坚持到浙江杭州为入户共同抢劫杀人案被告人陈某成功辩护,陈某获减轻处罚为10年以下徒刑。
曾律师先后及现在正担任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分局、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重庆渝中区大坪街道办事处、重庆江津市农业局、江津区人民医院、都邦保险财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公司、重庆万事成(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瑞志房地产有限公司、重庆宇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渝中建筑公司、重庆银海租赁有限公司、重庆渝海椰岛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市东安运输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邦恩机械有限公司、重庆美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重庆迈科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汇星电脑有限公司、重庆中冈电器公司、重庆双环医疗机械公司、重庆奇爽实业公司、重庆渝中区六店子小学、四川锦阳数码通信有限公司、四川达州市万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省习水振兴煤矿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等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