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问题可以索赔吗

我父亲在2010年4月份脚部被清地面机抓破,在骨科包扎缝合后1月后已经全愈并可以干活,就在5月下旬时候手面上部被砍伤(同乡B干活的和外省干活因矛盾打架,回伙房拿刀要去砍对方,我父亲在拉扯他不让他去的时候被砍到,肌腱断一根),在接肌腱包扎缝合后到现在1月都没好。确诊成类风湿关节炎,现在浑身疼痛,不能走路,(关系:我父亲的弟弟是包工头,拿刀打架B的叔叔C是给我叔带班的,我父亲,叔叔和C的关系也不错),拿刀砍伤的人B父母只来看望过一次,未花分文,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寻求解决事宜?所有花费都是我叔叔拿的,我父亲工资未结账
补充提问:
我们就是跟着我叔叔出来到天津从事建筑抹灰的农民工,我叔叔也是接的邯郸某建筑包工头的活,邯郸包工头经由天津建筑公司管理,我叔结算钱是直接找的邯郸包工头,怎么认定是工伤。如果按工伤算,是找哪方为责任人呢,现在致伤的直接责任人B及家属未进行任何照顾和支付医疗费用,现在这个责任人B应该担负什么责任,或者是不是应该做某些应该做的?就这种直接导致人身伤害的,是不是应该有点什么表示,拜望详细解说下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1-12-状态:未解决]
张高领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起诉的,请来电或到律师所详询

我咨询张高领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郑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遗产继承 医疗事故 债权债务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高领律师 > 张高领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