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探视问题

我弟弟去年离婚,原因是夫妻二人经常因为经济问题闹出种种矛盾,弟媳好吃懒做,贪图享受。离婚时女方什么都不要包括孩子,也不出抚养费。孩子从出生都是我母亲抚养,她从未管过,她有携带型乙肝,也没吃过母乳,她从未尽过做母亲的义务。离婚后我们方知她早红杏出墙找了一个有钱的未婚男人,所以才不要孩子,离婚4个月就再婚了。此事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她的名声很不好,给孩子给我们家造成的影响也很不好。现在的问题是,她既不愿意抚养孩子也不主动探视孩子,每次都是让她的家人来我们家接(她从不露面),接走之后在街上给孩子买点吃的穿的,而且还不按时送回来,这已经很影响我们的生活。孩子送回来之后哭闹着要找妈妈,有时候哭上两天,心情很郁闷,一个两三岁的孩子本来很开朗外向,现在搞得很敏感很内向,她一哭我妈妈也跟着哭,弄的一家人一直不消停。如果我弟弟再婚了,这样会很影响他的生活。我们觉得她太自私了,离婚时为了贪图享受不要孩子,现在为了不影响自己的生活,把孩子接到街上看一会,了了自己的想念之情,却不顾孩子的感受,给孩子给我们的家庭造成了伤害。我们现在不愿意她再接送孩子,想跟她断绝一切联系,不想让她再给我们造成伤害,请问就这种情况如果我们不再让她探视孩子她要是起诉的话到了法庭上我们能胜诉吗?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2-09-状态:未解决]
张高领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探视的,你是可以打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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