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继承问题

本人出生地为河南省荥阳,自幼父亲去世后迁至陕西省宝鸡市,房子一直由大姐居住使用,2009年大姐去世,现由大姐的三个儿子居住使用,我如何可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权益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2-10-状态:未解决]
张高领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行使你的继承权,具体请来电或到律师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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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郑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遗产继承 医疗事故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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