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债被债主砍伤~说欠钱的上爷~要债的是孙子!~无法理解!~

12月29日张某是去要别人借他的1500元钱~还有500元工钱,加起来是2000多元钱!当天中午2点多钟,张某刚到付某的家中,[欠张某的钱的人是付某]。张某刚刚到付某的家中!~付某就说你来做什么?张某就说你不是说今天把钱给我的吗?~付某边说边上去就打,你来做什么!当时打了2拳踢了一脚~张某新想大过面的没必要大起来,就没有还手~就在在堂屋门外~付某一看还没有走~就说你再不走我就拿刀砍死你~说罢就去拿刀在张某的脖子上砍了一个八厘米的口子深达经破肌;我就是想问问!~当事人付某应该承担什么样 法律责任!~!~
补充提问:
已经报案,已经十一天了派出所一直抓不到人,可是张某家人都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张某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问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呀?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2-10-状态:未解决]
张高领律师的解答:

报案,构成轻伤,是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具体请来电或到律师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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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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