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我们集体被公司无原因解雇

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我们集体被公司无原因解雇,都已在公司工作四至十年不等,我们在公司工作期间内,都是按月结算工资,其中前几年一直都是每月对照公司所造的工资表签字拿取工资,但从2010年7月份开始,公司改成了工资打卡制度,把我们每个月的工资按时发到我们每个人的工资卡上,另外公司一直说给我们每个员工办理三金保险,但也一直拖到现在未曾办理,现在我们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们现在跟公司所要求赔偿,我们需要从哪些方面向公司提出赔偿条件?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01-18-状态:未解决]
曾能武律师的解答:

你们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我咨询曾能武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湖北谦哲法律服务有限公司
 所在地:湖北 武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医疗事故 工程建筑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曾能武律师 > 曾能武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