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去告公司?
我今年28岁,于2010年3月17号正式在湖北金通力药业有限公司上班。2010年10月3号我结婚,考虑当时公司的业务繁忙所以跟领导说今后再请婚假。公司的员工手册规定晚婚只有7天假.后来在2011.1.4我申请批婚假,公司老板开始说国家规定晚婚年龄是28岁,我没有达到这个年龄,不能请7天婚假。再后来老板说公司员工没有婚假,不批,要么来上班要么就辞职走人。并且自我上班到现在,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们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任何的保险,请问我要如何去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01-20-状态:未解决]
曾能武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补办补缴社会保险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