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
我与老公跟乙方签署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总价12.5万。当时协议签完乙方就给了我们10万,协议上写明尾款过户后付清。若任一方违约,违约金是3万。现在过了5五、六年,我与老公感情不和,准备办理离婚,但是之前老公背着我找乙方私自要走了尾款,这种行为乙方算违约吗?现在还未过户,我也不想卖房子了,若我愿意承担违约金,能要回房子吗?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02-25-状态:未解决]
曾能武律师的解答:
你主张解除合同、返还房屋没有法律依据;你有损失的可以要求你老公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