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

律师,您好!
我于今年1月1日在房东那里租到一间房子,当时口头协议租期一年,每月300的房租,我付了他8个月的,外加200押金,也就是一共2600元他,我是通过网银给房东转账的,在电脑和银行都可以查到记录,房东给开了一张收据,上面说明租期为一年,不退房租,但是我没有签字。我因为有急事儿要离开,找房东协议,但是房东不同意退房租,说房子可以给我留着,但是房租不退。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忽略这张收据,否认这张收据的存在,因为未签订任何合同,直接请银行出示汇款记录,然后要求房东退我剩下的房租。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03-03-状态:未解决]
曾能武律师的解答:

你应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对方的证据对其不利,可能应承担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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