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与第三聘用的官司!

甲方:房东 乙方:包工头 第三方:包工头聘请的员工
老家建房子,因聘请亲戚关系,故没建筑合同!聘请时有强调注意安全问题!.
现在是正房己建完,但建厨房时摔下来,导致脊第三方摔伤.
摔伤的主要原因是:跳板不牢固(跳板只是用普通且老化的树木搭制,且承受着2个人加砖,约有500斤);另外第三方施工时无安全帽,而且是酒后上跳,年纪己有45左右.
我家己将钱全部用作建房,经济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己给伤者1.7万. 现在第三方却要打官司,控告我们有责任,并且需承担他们17万块钱!!
17万(包括6万医疗费用,费用有造假现象;另外是鉴定有5级残废,残废鉴定不知是否属实.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04-14-状态:未解决]
曾能武律师的解答:

你们应承担赔偿责任,不服司法鉴定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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